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当事人有权在没有正式立案的情况下选择配合或不配合。
配合的边界在哪里,不配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这些都需要逐条梳理。
沈南把相关的法律条文一条一条地列出来,每一条后面附上適用解释和案例引用。
她打字的速度不快,但每一段打完都会回头读一遍。
读完觉得没问题才继续往下。
做完lm-001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
她保存文件,关掉文档,揉了揉眼睛。
桌上的水杯空了,她去倒了一杯温水,喝了一口,放回桌上。
然后新建了第二个文档,lm-002。
lm-002的主题不一样。
如果说lm-001是“怎么应对协查“,lm-002是“如果被正式约谈怎么办“。
协查和约谈是两个不同的程序阶段。
协查是信息收集,约谈是正式问话。
从协查到约谈,中间可能隔几天,也可能隔几个月,也可能根本不会发生。
但沈南不赌概率。
lm-002里她梳理了约谈的程序性要求。
约谈通知的法定形式是什么,当事人有哪些程序性权利,律师陪同的条件和限制,陈述內容的法律效力。
每一个环节都有对应的法律依据。
她还在文档末尾加了一个小节,標题是“不回答清单“。
这个清单列出了在约谈中当事人可以合法拒绝回答的问题类型。
不是所有问题都必须回答的。
有些问题涉及商业秘密,有些问题超出了协查函的范围,有些问题在没有正式立案的情况下不属於必答范畴。
哪些能答,哪些不能答,哪些可以答但不建议答,每一条她都標註了法律依据。
这些边界是沈南最擅长的领域。
她在这个行业做了十二年。
最好的本事不是打贏官司,而是在不打官司的前提下,用程序和条文找到一块可以站的地方。
做完lm-002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了。
酒店房间的空调在低声运转,窗帘拉著,外面的城市灯光从缝隙里渗进来一条细线。
沈南站起来倒了一杯水,喝了两口,放在桌角。
然后坐回去,新建了第三个文档。
这个文档她没有命名为lm-003。
她想了几秒钟,打了一个不同的文件名。
lm-x。
x是她自己的標记方式,意思是“非常规“。
lm-001是应对协查的。
lm-002是应对约谈的。
lm-x是应对第三种情况的。
第三种情况她不想在脑子里多想,但她必须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