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会再见的。“
这句话的语气和上次说“正式交流“的时候一样平静。
没有威胁,没有压迫,只是一个事实的陈述。
他转身走出了607。
记录员合上笔记本电脑跟在后面,门在身后关上了。
房间里只剩下林彻和沈南。
沈南等了大概十秒钟,確认走廊里的脚步声远了。
然后她把手从桌面上拿开。
她的手指有一点发白,刚才一直在用力按著桌面。
十根手指按了四十分钟。
林彻看到了。
“你还好吗?“
沈南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吐出来。
这是整场交流中她第一次表现出不属於“法律顾问“角色的行为。
她把公文包里的lm-002抽出来,翻到最后一页,“不回答清单“。
清单上列了十二个问题类型。
今天用到的是第三项和第七项。
第三项:涉及企业核心商业判断决策依据的问题。
第七项:在无正式法律程序前提下超出交流范围的问题。
两项都在清单里,两项都合法。
她把文件合上,放回公文包。
“防火墙挡了第一次。“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低。
“但只能挡一次。“
“如果他走正式程序,立案之后再问同一个问题,我们就没有暂不回答的空间了。“
林彻看著她。
“他会走正式程序吗?“
沈南拉上公文包的拉链,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很响。
lm-x还在包里,今天没有用到。
但它在那里。
“他刚才说我们还会再见的。“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