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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我才不要当財神我要当月老(第1页)

孙悟空气呼呼的离开,接下来三天他都不想说话。

烦死了!

杨清玄则是带著红孩儿离开火云洞,哥俩美滋滋的。

“哥,现在我就是你的手下了唄?”

红孩儿很兴奋,终於能跟著大哥混了。

这个愿望,他足足等了三百多年。

大哥从小就说,以后你就跟著我混,要听话,要这个那个。

红孩儿崇拜他,所以真的听话。

法术,除了他爹教他一些家族血脉术法与武艺外,他基本没再研究过妖族法术。

而玄门法术,他可是从小钻研。

三昧真火,请神聚仙,求雨送风之类的。

这么说吧,从小到大他连人都没吃过。

当然,他们家也不怎么吃。

他娘有火焰山附近百姓供奉,各种鸡鸭鱼肉,牛羊野兽。

他爹吃人也是去妖族聚会的时候,偶尔打打牙祭。

不要用现代法则理解洪荒西游等神话规矩,这个社会妖魔偶尔吃人,还真不算犯天条。

人可以吃动物,动物也可吃人,合情合理。

人去山林打猎,合理合法。

野兽下山伤人,也符合天道运行规律。

那么犯法的是什么呢?

犯法的是,你妖魔有了灵智,大规模圈养人族,或者大规模虐杀人族,才是有违天和。

妖族也有话说,那你人族还开养殖场呢,天道怎么不管?

这就是法则运行的另一种情况了,人族天生的优越性。

上古时期,帝俊大神当上天帝,当时人族妖族巫族兽族野蛮发展。

天条那会儿是不偏不向的,妖族可以吃人吃巫,人族也可以吃妖吃巫,巫族也可以吃妖和人。

但神奇的是,人族的身体,天生就是修行的最终形態。

不论再牛逼的种族,修炼到最后,也得符合人形。

最起码你得有人的特貌特徵。

这就是人族的天然优势,因为人族修行,不用改变体貌。

属於长成了天道喜欢的样子。

所以,后来天道对於人类的偏爱,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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