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影的嘴角已经开始往上翘了。他努力压了压,没压住,于是干脆不压了,露出了一个“终于等到这一天”的笑容。
温栖看了他一眼,用一种“我就知道你会这样”的语气说:“老猪,收一收,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
朱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然后把手放下来,瞪了温栖一眼:“嘘!叫哥!老猪老猪的,叫得我像二师兄一样。”
“好的老猪,没问题老猪。”温栖面不改色。
朱影深吸一口气,决定忽略这个称呼问题。他转向包子铺大叔,表情从“被青梅竹马欺负的无奈”切换成了“侦探社合伙人”模式,切换速度快得像变脸。
“大叔,这个案子我们接了。”
他说“接了”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好像他等的不是一个案子,而是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夏厌看着他,想起了几天前在火锅局上朱影说的那句话——“终有成为名侦探一日”。当时觉得是玩笑,现在看他的表情,夏厌忽然不确定了。
侦探社的木桌上被清理出一块空地。温栖从文件柜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洛民街地图——那张地图大概是好几年前印的,上面的标注跟实际情况已经有了一些出入,但大致的街巷格局还在。她把地图在桌面上铺平,用四个马克杯压住四个角。其中一只马克杯里还有没喝完的咖啡,咖啡渍在内壁上画出了一圈又一圈褐色的年轮。
五个人围着桌子站定。
夏厌站在靠窗的位置,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他的笔记本上投下一块明亮的光斑。他翻开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了日期,然后在下面写了一行字:洛民街失窃案。总金额约1000元。
“先分工,”朱影说。他的声音比平时低了半个调,带着一种“我说正事的时候请认真听”的郑重,“我和夏厌去案发现场,一个一个看。温栖跟着我们拍照。秦恪查街坊邻居的关系,看看有没有什么矛盾或者过节。张旭——”
“我去调监控。”张旭睁开眼睛,接过话头,语气里没有任何“这是额外工作”的抱怨,反而带着一种“这事就得我来干”的理所当然。
朱影点了点头,然后看了张旭一眼,补了一句:“网吧那边你熟,监控系统你之前也搞过,你去最合适。”
温栖从墙上直起身来,走到桌前,伸手在地图上点了几个位置。“根据大叔他们说的,丢钱的地方分布在这一片,”她的手指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圈住了洛民街中段的七八个铺面和住宅,“包子铺在这儿,杨妈家在这儿,白奶奶的花店在这儿。这几个地方之间的距离不远,走路不超过五分钟。”
朱影凑过来看地图,他的鼻子差点贴到纸面上。温栖伸手把他的脑袋往后推了推,“老猪,你是用鼻子看地图的吗?”
“我在仔细看!仔细看!”朱影抗议,但他的脑袋确实往后缩了几厘米。
夏厌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忍不住在心里给温栖和朱影的关系做了一个速写:拌嘴的频率跟呼吸一样自然。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大概了解了——温栖和朱影从小就是邻居,两家的父母都认识,他们一起上过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高中虽然分开了但住得近,每天一起骑车上下学。后来朱影家搬走了,但两个人的联系没断。温栖说要开侦探社,朱影是第一个响应的,连外卖员的工作都是在洛民街找的,就为了离侦探社近一点。
“走吧,”夏厌合上笔记本,把笔夹在笔记本的线圈里,“先去包子铺。”
洛民街的早晨是另一种模样。
夏厌之前来的时候是下午和傍晚,那时候的老街是慵懒的、慢悠悠的,像一只晒太阳的老猫。而早晨的洛民街是完全不同的——它是一台被按下了启动键的机器,每一个齿轮都在转动,每一条皮带都在传送。
包子铺的蒸笼摞得比人还高,白茫茫的蒸汽从蒸笼的缝隙里喷涌而出,把包子铺大叔的身影吞进去又吐出来。大叔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白围裙——大概是因为刚才去侦探社的时候弄脏了那条,这会儿换了一条新的,面粉依然沾得到处都是,但少了许多。他正在揉面,两只粗壮的手臂陷进面团里,一推一收,一推一收,节奏稳定得像一台人肉揉面机。
“你们来了?”大叔从面团后面抬起头,下巴上沾着一小块面疙瘩,“随便看,随便看。我这铺子就这么大,能藏人的地方没几个。”
夏厌和朱影走进了包子铺。温栖跟在后面,脖子上挂着相机——一台黑色的单反,镜头不大不小,刚好适合拍这种需要细节的现场。她把相机带子绕在手腕上绕了两圈,以防在狭窄的空间里磕碰到什么。
包子铺确实不大。临街是一排玻璃柜台,柜台上摆着几笼刚出笼的包子,热气腾腾的,肉香混着面香直往鼻子里钻。柜台后面是一张长条形的操作台,台上散落着面粉、擀面杖、几团还没成型的面团,还有一个装满肉馅的大碗,碗壁上沾满了油渍,看得出是用了很多年的老物件。操作台旁边是一个老式的收银抽屉,木头做的,抽屉的拉手上系着一根红绳,红绳的末端拴着一枚铜钱,大概是用来图个吉利。
“钱就是从那个抽屉里丢的,”大叔用沾着面粉的手指了指那个收银抽屉,“我每天收的钱都放在里面,晚上打烊了才清点。那天我数了一下,少了两百三十块。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早上我刚换了两百块的零钱,加上之前剩下的,应该有三百出头,结果只剩一百不到。”
朱影蹲下来,凑近那个抽屉,鼻子又差点贴上去。夏厌注意到他这次没有用鼻子,而是用眼睛——他的目光从抽屉的锁扣扫到抽屉的边缘,从边缘扫到内部的隔层,一寸一寸地移动,像一台正在扫描的打印机。
“抽屉有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夏厌问。
大叔摇头:“没有。锁是好好的,一点撬痕都没有。”
夏厌也蹲下来,跟朱影并排。两个人像两尊门神一样蹲在收银抽屉前面,姿势出奇地一致——都是两只手搭在膝盖上,头微微歪着,眼睛眯着。如果这时候有人从背后拍一张照片,大概可以配文:“侦探社的调查日常,又名两只蹲着的蘑菇。”
温栖没有蹲下来。她站在旁边,举起相机,“咔嚓”一声,拍下了抽屉的整体。然后又“咔嚓”一声,拍下了锁扣的特写。相机的快门声在狭窄的包子铺里显得格外清脆,像是什么东西被轻轻地咬了一口。
朱影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实际上地上很干净,并没有什么灰,但他拍膝盖这个动作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类似于仪式感。他看了看夏厌,夏厌也看了看他。
“没有撬痕,”朱影说,“说明要么是用钥匙开的,要么是抽屉本来就没锁。”
大叔插话:“我平时不怎么锁的。白天营业的时候,抽屉就这么开着,我转身去后面拿面的时候,柜台前面就没人了。以前从来没丢过东西,街坊邻居都是老熟人,谁会拿呢?哎——”他叹了口气,那个“哎”拖得很长,尾音往下坠,像是一颗石头掉进了深井里。
夏厌在笔记本上写下:包子铺,收银抽屉无撬痕,疑为随手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