莳花曾经也动过想搞创新的念头,但随着自己从前写过的言情小说题材在泽地多处畅销后,她也就渐渐随波逐流了。
御景楼最大的特色,就是时常把读者想对话本作者说的话编成互动文集,做成书册,新的内容如新闻报纸般分期刊印,每过几日书册上便会多几页内容。
读者借由这种类似于书信的形式以文传情,因此互动文集在这行里被称为“最浪漫的文集”,不过也不乏有读者直接在上头大喇喇写几个字催稿的,这就令偶尔灵感枯竭的作者倍感头疼了。
年如佩曾经夸赞过莳花的本子内容写得富有灵气,是近年来很稀罕的。
莳花不信,最后从她拿出来的专属于她的互动文集上瞧见读者对自己所说的话,才不免沾沾自喜起来。
现下想来,当时在御景楼门口听到的吐槽也没错,她这两年写的东西尽是些空虚的内容,主旨内核虚无缥缈,只是一味地迎合市场的口味。
他们觉得“百花杀”有灵气,她却觉得自己违背了创作的初衷,早已遗失了文章的灵魂。
现在乍一看到这位素未谋面的便宜爹写的东西,竟油然而生起几分共鸣来。
她怀着满腔憧憬,心想,若是父女二人在现代遇见,说不定是老师与学生,或者是一对忘年交……
不过,她翻遍了整个书房,也没找到醉仙卷后面的内容。
如果这位墨阑先生离开的时候只留下了第一卷的手稿,那么后面的部分是被他随身携带走了么?
上哪儿去找踪迹呢。
莳花的指尖停留在首卷的最后一页,盯出个洞来也无济于事。
她抬首,隔着木窗与窗外地上方才见过的野猫对视上。
那猫儿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妖娆地舔了舔爪子后便一个飞跃上窗沿,下一瞬就落到了莳花持着的纸页上。
不过只是一瞬,似乎只是找了个借力点,快得让人看不清影子,最后轻巧地一屁股蹲在了案桌上。
莳花静默地扫了它一眼,眸光随后落到方才这家伙踏足过的地方。
只见那卷末尾标注的日期旁不明不白地显现出了四行小字。
这只野猫不知怎么地将自己养得很圆润,两只前爪已经算不上小巧,也不知是从哪处晃悠回来,沾满湿气,在纸张上留下一小坨水渍。
这摊水渍恰巧覆盖了一首小诗,隐隐约约地显现出来。
【引袖风清拂翠微,仙人鹤驾访幽扉。
水光潋滟浮云影,榭角铃摇送夕晖。】
莳花眯着眸看去,忽而恍然悟了。
这么一首富有诗意的小诗,若是单独拆分开来,一句一句地作赏析,那还当真分辨不出什么东西来,若是把每句的首字连起来,名堂就大了。
好嘛,又是一首藏头诗。
藏头诗这种东西,她在念书的时候见得多了,格外有趣,因此敏感度也比常人高些。
【引仙水榭。】
好歹在泽地待过一阵子,她依稀记着是有那么个地方,不过应当是私人的场所,不常对外人开放,因而知之甚少。
她得回去逮个人问问这引仙水榭的主人是谁。
不过当下——
她垂眼看向那只猫儿,冲它招了招手。
那猫儿高傲地扬了扬头,最后还是贴过来,露出了得力工具——爪子。
莳花揪着它的一只爪子瞅了瞅,见它的肉垫上最后一点残存的水分即将干涸。
若是这便宜爹在纸上用了特制的液体写下这首藏头诗,普通的水源应当无法使之显现。
她凝眸,问道:“你方才踏足过何地?”
她知道这猫身上灵气很足,通人性,便也不怕自己搁这自言自语。
只见那猫儿似乎是深深看了她一眼,随后便从她怀里挣出来,横冲直撞地闯出门去。
莳花放下书卷,起身跟上。